5月31日,吉林省四平市发布通告称,6月2日6时-17时开展城区第26轮居民核酸检测。对无故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的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
“吉祥码”赋“黄码”,限制出入小区和公共场所,补检费用自理并由公安部门进行训诫,两次以上未参加核酸检测的,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机关企事业单位于部职工无故未参加本轮核酸检测的,经核实,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无故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的沿街商铺从业人员,除上述措施外,对其经营场所一律关停;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引起疫情传播造成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四平市发布的《关于4月29日开展城区居民核酸检测的通告》曾明确表示,无故不参加检测人员,收回以前所有核酸检测费用。5月9日的通告(5月11日核酸检测)又作了修改,对不配合补缴历次费用或两次以上未参加核酸检测的,除补缴历次费用外,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补充了“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
这些措施引起外界争议,在微博“四平发布”上,网友们针对防疫措施纷纷在评论区留言表示:“我就想知道是哪条法律?有法可依?”
据了解,自4月19日以来,吉林省四平市无新增本地新冠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