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房产证如何改名字办理手续
一、拆迁房房产证如何改名字办理手续
拆迁房房产证改名字的手续办理分不同情况: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但未办理房产证:这种情况可与拆迁部门协商,变更拆迁协议上的名字,待后续办理房产证时,直接登记新名字。不过需取得拆迁方同意,一般要说明合理更名理由。
已取得房产证:
买卖更名: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携带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可能涉及缴纳契税、增值税等税费。
赠与更名: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办理赠与公证,之后持公证书、身份证、房产证等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更名,需缴纳契税等费用。
继承更名: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可办理继承过户。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继承人准备好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过户通常无需缴纳契税。
办理过程中,务必准备齐全材料,按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的流程操作,以确保更名手续顺利完成。
二、拆迁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
拆迁房房产证写谁的名字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如果是通过产权置换取得的拆迁房,房产证名字通常与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一致。因为拆迁置换是对原产权人房屋的补偿,从公平合理角度,补偿的新房产权也应归原产权人。
若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签订协议,明确将房屋赠与他人,比如子女,那么房产证可以写受赠人的名字。不过,这种情况最好签订书面赠与协议并进行公证,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如果家庭内部协商一致,想把房产证名字登记为其他家庭成员,只要符合当地房产登记规定和拆迁政策,也可实现。但需所有相关权益人达成共识,签订书面协议,以保障各方权益。
此外,若拆迁房涉及多人共有权益,如夫妻共有、家庭共有等,房产证可以写多个共有人的名字,明确各自的产权份额。
总之,拆迁房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既要遵循拆迁政策和法律法规,也要考虑家庭内部协商结果。
三、拆迁房办房产证前如何更改姓名
拆迁房在办房产证前更改姓名,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及操作方式:
1.协议变更:如果拆迁补偿协议还未在相关部门备案,可与拆迁方协商,通过变更拆迁补偿协议上的姓名来实现更改。需拆迁方、原被拆迁人及新姓名所有人共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协议。
2.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若因原被拆迁人去世发生继承,继承人可凭借死亡证明、遗嘱(如有)、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继承手续,从而变更姓名。
3.赠与或买卖:原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将房屋权益转让给他人。以赠与为例,需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再到相关部门申请更名。若是买卖,则要签订买卖合同,完成资金交付等手续后申请变更。
无论哪种方式,都要准备好相应材料,如身份证明、相关协议、公证书等,并按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和拆迁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流程和时间内办理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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