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两年后离职有补偿吗
一、工伤十级两年后离职有补偿吗
工伤十级职工两年后离职,通常仍有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即便离职时间距工伤认定已过两年,但只要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就可依法获得上述相应补偿。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履行支付义务,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的补偿款项。
二、有工伤离职公司要给哪些补偿
工伤离职时,公司需给予多项补偿。首先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标准依据伤残等级而定,旨在补偿因工伤导致员工离职后再就业可能面临的困难。其次,若工伤职工离职,公司应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保障员工在工伤治疗及恢复阶段的生活。再者,对于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公司需支付生活护理费。另外,还可能涉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若这些费用公司未在工伤期间足额支付,离职时也应结算清楚。具体补偿项目和标准需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当地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等来确定。员工应及时与公司沟通,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合理补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工伤职工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工伤职工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需分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工伤职工主动辞职,且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那么通常没有经济补偿金。
但要是存在以下情形,工伤职工辞职可获得经济补偿金:一是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单位有过错,职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等。
在工伤职工辞职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确判断是否符合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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