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未签劳动合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若遇到未签劳动合同且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友证言等。这些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关键。
其次,与老板协商,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协商时注意保留相关沟通记录。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老板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要求其加付赔偿金。
再者,可申请劳动仲裁。未签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可主张双倍工资,最多可主张十一个月。仲裁裁决后,若老板仍不支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还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由专业律师免费提供帮助。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法关于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具体计算时,以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为标准,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一般不超过十一个月,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
三、不签劳动合同还拖欠工资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且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依法获得以下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双倍工资的起止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拖欠工资赔偿金: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应及时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等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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