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一、上海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上海离婚分割房产情况较为复杂,需根据不同情形处理。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是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但法院也会考虑夫妻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进行判决。
若房产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分割房产时,夫妻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二、因为离婚没房产怎么办
离婚时没有房产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首先,若双方居住的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另一方需搬离,没有权利继续居住。但如果另一方生活困难,根据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帮助方式双方可协商,如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其次,若双方都无房产,离婚后各自解决居住问题。若经济困难无法自行租房,可关注当地的保障性住房政策,申请公租房等。
再次,对于婚后共同出资但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双方可先协商使用,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再另行起诉分割。
最后,若一方在婚姻中有隐匿、转移房产等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处理无房产的离婚问题时,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后房产有孩子份吗
离婚后房产一般情况下孩子没有份。夫妻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其所有权归夫妻双方,与孩子无关。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将部分或全部房产赠与孩子,法律是允许的,这可视为双方对自身财产权利的处分。另外,若房产登记了孩子名字,这种情况下孩子是房产共有人,夫妻离婚分割房产时要考虑孩子的份额。例如,夫妻婚后购买房产登记在夫妻和孩子三人名下,那该房产就是三人共有,离婚时要按照各自份额进行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该房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孩子参与了房产的出资或建设等,对房产有贡献,孩子也享有相应份额,离婚分割时应进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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