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村里的地被征用补偿款归谁
一、承包村里的地被征用补偿款归谁
承包村里的地被征用,补偿款归属需依据不同情况判断。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即归村集体。这是因为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此费用是对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若承包方在承包地上种植了农作物、搭建了相关设施,那么这些补偿就应归承包方,因其是实际投入和所有者。
安置补助费方面,若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若由其他单位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若不需要统一安置,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将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总之,承包地被征用时,不同类型的补偿款有不同归属原则,具体分配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承包责任田征收补偿款归个人吗
承包责任田征收补偿款并不完全归个人。承包责任田征收补偿款包含多项内容,各项归属有所不同:
其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土地补偿费原则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过,有些地区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也会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承包户。
其二,安置补助费。该费用旨在保障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生活,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若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经其同意后用于支付保险费用。
其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这部分是对承包户在责任田上投入形成的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应归属于承包户个人。
总之,承包责任田征收补偿款并非都归个人,要依据具体补偿项目和相关法律规定、当地政策及村民会议决议等来确定归属。
三、士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发包方同意,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不过,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遵循一定条件和程序。一方面,转让方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稳定收入来源,确保其转让后生活有保障。另一方面,转让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在程序上,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土地位置、面积、转让期限、用途等内容。
此外,受让方应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受让土地后要用于农业生产,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通过合法转让,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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