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土地使用权归谁

2025-12-05 10:20:30 法律知识 0
  母亲去世土地使用权归谁?母亲去世后土地使用权归属因土地性质而异。宅基地方面,本村子女符合条件可继承房屋继续使用,户口迁出可继承房屋在其存续期用宅基地;承包地,家庭承包的耕地等有不同规定;出让性质国有土地可由继承人继承并办过户。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母亲去世土地使用权归谁

   母亲去世后土地使用权归属需根据土地性质判断: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若子女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母亲去世后,可通过继承房屋的方式继续使用宅基地;若子女户口已迁出本村,虽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可继续使用宅基地,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农村承包地使用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家庭成员之一死亡,其他家庭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若该户所有成员死亡,土地由发包方收回。林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母亲去世后,可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人需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以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父母过世土地承包权归谁确权在小儿

   在父母过世且土地承包权确权在小儿名下的情况下,土地承包权的归属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因为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在父母过世后,只要该户内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如小儿作为户内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就继续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不存在继承问题,小儿可以继续使用并经营该土地。

   若该户内除父母外无其他成员,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是基于集体成员身份享有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土地通常由发包方即村集体收回重新分配。不过对于一些收益周期长的林地等特殊土地,在承包期内,其承包收益可以依法继承。

   总之,确权在小儿名下且户内有其他成员时,小儿可继续经营;户内无其他成员且非特殊土地类型,村集体可能收回土地。具体应以当地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准。

   三、父母死后土地是遗产吗

   父母死后土地是否为遗产,需分情况判断。

   农村土地方面,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仅有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若家庭成员部分死亡,因户还在,其他成员可继续承包;若整户消亡,土地由集体收回,不发生继承。不过,林地或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

   国有土地方面,个人对国有土地拥有使用权,常见的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依附于土地,若父母离世,子女可继承房屋,依据“房地一体”原则,可继续使用该土地,直至土地使用期限届满。

   所以,土地所有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符合条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可按规定继续使用或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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