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离婚能要回吗

2025-12-09 10:40:39 法律知识 0
  房产公证离婚能要回吗?房产公证后离婚能否要回,要看具体情况。公证为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一般不能分割;公证为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存在欺诈等情形可撤销协议,重新分割。关键在于公证内容等。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房产公证离婚能要回吗

   房产公证后离婚能否要回,需视具体情况判断。

   若房产公证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一般不能要求分割,该方自然可保留房产。比如公证明确房产仅归一方所有,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和生效要件,此情况下房产归属清晰,另一方无主张分割的法律依据。

   若房产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应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若双方能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结果确定房产归属。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订立的房产公证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协议被撤销后,房产再重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总之,房产公证后离婚能否要回房产,关键在于公证内容、是否存在可撤销情形以及法律规定的分割原则等。

   二、离婚要分割房产怎么办

   离婚分割房产需依据房产性质及具体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通常仍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若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分割:

   第一,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可自行约定房产归属及补偿方式,达成一致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会准许;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此外,若房产涉及贷款,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同时,对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需根据出资时间、登记情况等判断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进而确定分割方式。

   三、婚前有房产离婚怎么办

   婚前房产离婚时的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已付清房款并取得房产证,即便婚后双方共同生活,此房产也与另一方无关。

   要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若婚前房产在婚后加上了另一方名字,可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是双方协商分割比例,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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