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专有权利有哪些
一、发明专利的专有权利有哪些
1. 独占实施权:专利权人有权独占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 转让权:可以将专利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双方需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该部门予以公告。
3. 许可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双方签订许可合同,被许可人支付费用后获得实施权利。
4. 标记权: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5. 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
6. 获得报酬权:他人实施其专利,专利权人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7. 起诉权:当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二、专利的说明书摘要页什么样
专利说明书摘要页通常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首先是发明名称,需准确概括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主题,简洁明了地反映发明的核心内容。
其次有摘要内容,它是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进行简要说明,突出发明的主要技术特征、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取得的有益效果等,字数一般有严格限制,例如中国专利通常要求不超过300字。
还会列出附图说明(若有附图),指明与发明相关的附图及其简要内容,帮助读者快速理解发明的结构或流程等。
此外,可能包含关键词,方便在专利检索等场景中更精准地定位该专利。
说明书摘要页旨在让读者在不阅读整个专利文档的情况下,快速了解专利的核心信息,为进一步评估专利价值和技术内容提供指引。
三、专利独占性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利独占性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专利法》赋予专利权人一系列权利。首先,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方法享有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独占权。这意味着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其专利。
其次,专利具有地域性,在一国获得的专利仅在该国领域内受法律保护,这体现了一定程度的独占性,限制了他人在该地域未经授权的使用。
再者,专利有时间限制,在专利有效期内专利权人享有独占权益,期满后专利进入公共领域,其他人可自由使用。
通过这些规定,保障了专利权人的独占利益,激励创新,同时也平衡了社会公众合理使用技术资源的需求,促进技术的传播与发展,维护了专利制度的公平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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