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授权和专利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一、专利授权和专利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授权与专利转让存在明显区别:
1. 权利归属: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仍归原专利权人,被授权人仅获得一定期限内实施专利的权利;专利转让则是专利权人将专利权彻底转让给受让方,权利主体变更。
2. 法律关系:授权基于许可合同,双方是许可使用关系;转让基于转让合同,是所有权的买卖关系。
3. 获得权益:被授权人依约支付许可费,获取实施专利资格;受让方支付转让费,取得完整专利权,可自行处置。
4. 风险承担:授权中,被授权人一般不承担原专利权人其他纠纷风险;转让中,受让方可能因原纠纷受牵连,需全面调查。
5. 后续变动:授权期限、范围等依合同,可协商变更;转让后,除非经受让方同意,原专利权人无权再变动。
二、专利授权跟专利转移的区别在哪里
专利授权与专利转移存在明显区别:
1. 定义不同:专利授权是指专利局依据申请人的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其在一定期限内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转移则是指专利的所有权或相关权利从一方转移至另一方,方式包括转让、继承等。
2. 主体变化:专利授权中,主体是申请人获得专利局赋予的权利,申请人主体基本不变(若有转让等情况另当别论)。而专利转移时,权利主体发生实质变更,从原权利人变为新权利人。
3. 权利产生方式:授权是基于专利局的审核与批准产生新的专利权。转移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如签订转让合同等,使权利归属改变。
4. 程序不同:专利授权需经申请、受理、审查、授权等一系列法定程序。专利转移主要是通过签订协议、办理登记等手续来完成权利交接。
三、专利使用权与专利授权的区别在于
1. 权利性质不同:
专利使用权是一种基于合同或授权产生的对专利技术使用的权利。
专利授权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授权后产生的是许可关系。
2. 权利范围不同:
专利使用权的范围取决于授权合同的约定,一般限定在特定的使用方式、地域、期限等范围内。
专利授权范围较广,包括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等不同类型,每种类型下被许可方的权利范围差异较大。
3. 权利主体地位不同:
专利使用权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专利,处于相对受限的地位,需按约定行事。
专利授权人是专利权人,有权决定授权的方式、条件等,处于主导地位。
4. 获得方式不同:
专利使用权通常通过与专利权人签订使用合同获得。
专利授权可以是专利权人主动授予他人,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强制许可等特殊授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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