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是什么

2025-12-17 05:00:53 法律知识 0
  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是什么?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包括住院患者各类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补记的病历原件,封存的输液等物品或其检验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患者死亡需尸检报告,门诊急诊病历按建档情况由相应方提供。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如下:

   1.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 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 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患者死亡的,还应当提供尸检报告;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二、医疗事故鉴定多少钱怎么做的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一般在3000元到20000元不等。不同地区、不同鉴定机构收费标准有差异。

   医疗事故鉴定的做法如下:

   1.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向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

   2. 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相关病历资料等。

   3. 医学会受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则予以受理。

   4. 组成鉴定组:医学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

   5. 鉴定:鉴定组根据双方陈述、病历等进行调查、分析、讨论,最后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明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 主体为实施诊疗护理行为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

   2.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因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3. 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

   4. 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严重不负责任包括违反医疗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例如,擅离职守、错误诊疗、延误治疗等行为,且这些行为与患者的严重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同时满足以上构成条件,才能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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