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费谁出
一、医疗事故鉴定费谁出
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4.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总之,医疗事故鉴定费承担的基本原则是谁申请、谁预缴,最终按鉴定结果确定由哪方最终承担。
二、医疗鉴定程序怎么走
1.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医患双方协商一致,选择具备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也可能由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纠纷时,移交给相关鉴定机构。
2. 提交材料:包括病历资料、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医患双方陈述等相关资料,以便鉴定机构全面了解情况。
3. 鉴定机构受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则予以受理,并确定鉴定时间、地点等事项。
4. 专家鉴定组组成:鉴定机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人数一般为单数。
5. 鉴定会:医患双方到场陈述、答辩,专家提问并查看材料,之后进行讨论分析。
6. 出具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根据讨论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出具医疗鉴定结论。
三、医疗过错鉴定怎么做
1. 提交材料:患方需向鉴定机构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详细描述诊疗过程及争议要点。
2. 选择鉴定机构:医患双方可协商确定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也可由法院指定。
3. 缴纳费用:按照鉴定机构要求缴纳鉴定费用。
4. 鉴定过程:鉴定机构组织专家,依据提交的材料、相关诊疗规范等进行审查分析。专家会综合考量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诊疗常规、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等。
5. 出具报告:鉴定机构经鉴定后会出具医疗过错鉴定报告,明确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过错程度等。报告是重要的证据材料,可用于医疗纠纷的协商、调解或诉讼等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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