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谁批准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谁批准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主体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若征收的土地为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以及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需报国务院批准。这是因为此类土地征收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国务院作为最高行政机关进行审批,可确保重大土地征收行为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和规划要求。
对于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政府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综合考量经济发展、土地利用等多方面因素,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需注意,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前,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如公告、听取意见、组织听证等,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征地补偿安置费是拆迁费吗
征地补偿安置费并非拆迁费,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征地补偿安置费是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产生,目的是对被征地农民失去土地的补偿和安置。其补偿对象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及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等。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则是对被征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损失的补偿。
拆迁费一般指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费用,是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进行的补偿。补偿依据主要是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拆迁补偿方式通常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
综上所述,征地补偿安置费和拆迁费适用范围、补偿对象和构成都不同,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费用。
三、征地补偿安置有产权吗现在
征地补偿安置是否有产权,需根据具体补偿安置方式来判断。
若采取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即提供安置房来置换被征收人的房屋,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通常会获得安置房的产权。被征收人与征收方会签订安置协议,明确安置房的位置、面积等信息,在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完成后,被征收人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从而拥有该房屋的产权。
要是以货币补偿方式,征收方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货币补偿款,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购房或作其他用途,此时不存在因征地补偿安置直接产生的产权,若被征收人用补偿款购买房屋,则会获得所购房屋的产权。
还有些情况,如部分集体土地征收后给予的安置可能是宅基地,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拥有房屋所有权,但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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