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需注意,准确把握劳动仲裁时效规定,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当事人应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而导致权益受损。
二、劳动仲裁该去哪个单位申请
劳动仲裁需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具体申请时,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事项。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前往对应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即可启动劳动仲裁程序。
三、劳动仲裁老板不执行怎么办
若劳动仲裁老板不执行,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老板拒不履行的,劳动者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并附上劳动仲裁裁决书等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采取多种执行手段,如查询、冻结、划拨老板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以促使老板履行义务。其次,可申请列入失信名单。若老板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法院可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老板在诸多方面将受到限制,如出行受限、无法进行高消费、在贷款、招投标、行政审批等方面也会受到阻碍,这会对其生活和经营产生极大影响,迫使其尽快履行仲裁义务。最后,还可追究老板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若老板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可构成此罪,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通过这些措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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