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一、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若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降低原来的劳动报酬等条件续订,劳动者拒绝的,单位仍要支付补偿金。
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等情况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支付补偿金,关键在于导致终止的原因是否符合法定需支付的情形。
三、长期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员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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