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放款的名义诈骗怎么判
一、以放款的名义诈骗怎么判
以放款名义实施诈骗,通常以诈骗罪定罪量刑。其量刑依据诈骗数额和犯罪情节判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院量刑时,除考虑数额,还会综合其他情节。若诈骗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或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可能从重处罚。若存在自首、立功、坦白、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实际量刑会根据具体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情节确定。遇到此类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二、虚构项目诈骗被抓怎么判
虚构项目诈骗被抓后的判刑,依据诈骗金额、犯罪情节等因素,按照刑法规定处理。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其他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若属于累犯,会从重处罚。还有,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在量刑时也会被考虑。
例如,甲虚构一个商业项目,骗得被害人五千元,因其数额刚达“数额较大”标准,若无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处短期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而乙虚构项目诈骗了五十万元,若无减轻情节,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三、诈骗罪坐牢后不用赔钱吗
诈骗罪坐牢后仍需赔钱。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承担刑事责任并不免除民事赔偿义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这意味着即便犯罪人被判刑坐牢,其通过诈骗获得的财物必须返还给被害人。
从实际案例角度,在许多诈骗案件中,法院在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会判决其向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若犯罪分子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可通过民事诉讼或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询、冻结、划拨犯罪分子的财产用于赔偿。所以,诈骗罪坐牢后不能免除赔偿责任,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应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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