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和拘役有区别吗
一、管制和拘役有区别吗
管制和拘役存在区别,具体如下:
-定义与性质: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改造;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
-适用对象: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罪犯;拘役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罪犯。
-执行场所:管制在犯罪分子的居住地执行,不关押;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在看守所或拘役所执行。
-期限: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3年;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1年。
-待遇: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劳动中同工同酬;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每月可回家1-2天。
-法律后果:管制期满解除管制,不构成累犯;拘役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构成累犯。
二、拘役还要回去坐牢吗
拘役是刑罚的一种,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并非传统意义上到监狱“坐牢”。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通常在看守所执行刑罚。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所以,拘役本身不需要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那样在监狱服刑。但如果在拘役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措施。
例如,在拘役期间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可能会数罪并罚,若新的刑罚是有期徒刑等,则需要到监狱执行。总之,一般情况下拘役在看守所执行,不存在再去监狱“坐牢”的问题,但特殊情形除外。
三、拘役后想开店可以吗
拘役后想开店是可以的。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但刑罚执行完毕后,服刑人员的民事权利不受影响,开店属于合法的商业经营活动,在法律层面不会因曾被拘役而被禁止。
不过,在开店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比如,要办理营业执照等各类必要的证照,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申请。此外,部分特殊行业可能有准入限制或从业禁止规定,如果涉及这些行业,需确保自身符合相应条件。
只要遵守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曾被拘役的人员和其他普通公民一样,能够开展正常的商业经营活动,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创业和经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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