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保险合同谁提出邀约
一、签订保险合同谁提出邀约
在签订保险合同过程中,通常由投保人提出要约。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以及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两个条件。在保险业务中,投保人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明确表达自己希望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意愿,同时投保单会包含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具体内容,此行为构成要约。
而保险人在收到投保人的投保单后,进行审核,如果同意承保,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则属于承诺。一旦保险人承诺,保险合同即成立。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保险人也可能先向潜在投保人发出具有一定内容的保险宣传资料等,若其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愿意受约束,也可能构成要约,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一般保险合同订立中以投保人提出要约为主。
二、保险合同被作废怎么退款
保险合同作废退款情况分多种,需按不同情形处理。
若合同因保险人原因作废,如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致合同无效,投保人可要求全额退款。此时投保人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如保险合同、与保险人沟通记录等,向保险公司提出退款申请。若保险公司拒绝,可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要是投保人自身原因致合同作废,像在犹豫期内决定退保,通常能全额退款。投保人需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退保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提供保险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退款。
若过了犹豫期退保,一般只能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同样要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准备好所需材料。现金价值可能低于所交保费,退保前要充分了解损失情况。
总之,保险合同作废退款,投保人要明确原因,按保险公司要求准备材料、提出申请。遇到问题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向监管部门求助。
三、如何判断保险合同的效力
判断保险合同的效力,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 主体资格:签订保险合同的当事人需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投保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对自身行为及保险合同的意义有清晰认知;保险人需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保险组织。
- 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的意思表示应是真实的。若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订立合同,合同效力会受影响。比如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内容合法:保险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若合同条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该条款无效。
- 形式符合要求:保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保险单、保险凭证等。这不仅是合同成立的证明,也便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只有当保险合同在主体资格、意思表示、内容及形式等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时,才能认定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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