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有什么解除情形
一、保险合同有什么解除情形
保险合同的解除情形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法定解除方面,投保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在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保险人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解除合同。一是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二是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三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约定解除则是由合同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当约定条件成就时,一方或双方可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二、保险合同可以添加豁免吗
保险合同能否添加豁免,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来说,部分保险产品在设计时就提供了豁免条款作为可选附加责任。这种情况下,投保人在投保主险时可以选择附加豁免责任,不过可能要额外支付一定保费。比如一些长期的重疾险、寿险,允许投保人根据自身需求添加投保人豁免或被保险人豁免。若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达到合同约定的豁免条件,如患约定重疾、全残、身故等,后续未交的保费就可豁免,保险合同依然有效。
然而,并非所有保险合同都能添加豁免。有些保险产品本身不具备豁免附加条款,或者在投保时没有选择添加豁免,后续可能无法再进行添加。另外,即使产品允许添加豁免,也可能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年龄等有要求,不符合条件则不能添加。
所以,要确定某一保险合同能否添加豁免,可仔细查阅保险合同条款,或咨询保险公司客服人员。
三、保险合同回执签名在哪里
保险合同回执签名位置通常在回执单指定处。一般保险合同会附带专门的回执单,这是保险公司确认客户收到合同的重要凭证。
回执单上一般有明确标注“投保人签名”“被保险人签名”的区域。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人,就在相应签名处签一次名;若不是同一人,则需要两人分别在对应的位置签名。
有些保险合同采用电子回执形式,通过手机链接或保险公司官方 APP 操作,会有弹出框提示在指定空白处签名,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电子签名即可。
若不清楚签名位置,可咨询保险代理人,他们会给予详细指导;也能联系保险公司客服,客服人员会准确告知签名的具体地方,以确保回执签名流程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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