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才能要回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才能要回
要回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通过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两种方式。
协议变更是较为简便的途径。若与对方能就孩子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内容。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按协议履行。
若无法与对方协商一致,则可通过诉讼方式变更抚养权。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时,需证明存在正当理由。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请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诉讼过程中,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自身抚养孩子的优势证据等,以增加胜诉几率。
二、继父亲子女间的抚养关系如何认定
继父母子女间抚养关系的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第一,共同生活事实。继父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居住生活,形成紧密的家庭生活联系,是认定抚养关系的重要基础。比如继父母为继子女提供居住场所,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相互照顾、扶持。
第二,抚养教育行为。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涵盖提供生活费用、承担教育开支等。像支付学费、购买生活用品,关心学习情况、辅导功课等。
第三,持续时间要求。抚养行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短暂的照顾不能认定为形成抚养关系。通常需持续较长时间,以确保继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得到稳定的抚养和关爱。
第四,主观意愿因素。继父母有愿意抚养继子女的主观意愿,且这种意愿体现在实际行动中。同时,继子女也接受继父母的抚养。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全面审查上述因素,以判断继父母子女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相互享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如继承权、赡养义务等。
三、离婚后不给儿女抚养费应该怎样处理
离婚后一方不给儿女抚养费,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双方可就抚养费问题再次协商。毕竟协商解决较为平和,能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也有利于后续子女的抚养关系维护。若双方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抚养费金额、支付方式等。
若协商不成,若此前是协议离婚,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若此前是诉讼离婚,且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已明确抚养费的支付,对方拒不执行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情节严重的,对方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可能被司法拘留。
总之,不给儿女抚养费有多种解决途径,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才能要回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