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小孩抚养费的强制执行程序具体有哪些
一、申请小孩抚养费的强制执行程序具体有哪些
申请小孩抚养费强制执行,需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准备申请材料。要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明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申请执行事项(即索要小孩抚养费)及事实理由;携带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提供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需身份证,被申请人身份信息可通过多种途径获取。
第二,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作出判决或调解的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三,法院受理。法院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会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或裁定不予受理。若对裁定不服,申请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四,发出执行通知。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
第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等,以确保抚养费得到执行。
二、新民法典子女抚养费标准怎么规定的
新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标准,相关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参考以下因素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情况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此外,确定抚养费数额时,还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当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子女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抚养费。
三、离婚协议书已签,还能不能起诉要求抚养费
签了离婚协议书后,仍可起诉要求抚养费。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约定,具有合同性质,但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该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若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未约定抚养费或约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实际生活需要,比如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导致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或者支付抚养费一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或增加抚养费。
起诉时,需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当前情况发生变化,有必要调整抚养费。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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