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比如一方患重大疾病,无法正常照顾子女生活、学习,这种情况下为保障子女健康成长,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例如一方长期忽视子女,不提供必要生活费用,或者打骂、体罚子女,对子女心理造成伤害,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因为十周岁以上孩子已有一定判断和认知能力,尊重其意愿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比如抚养方家庭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不利于子女成长等。
变更抚养权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二、夫妻双方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给谁
夫妻双方在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通常归母亲。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哺乳期的孩子尚处于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和更多照料,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时孩子抚养权也可能归父亲。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可将孩子抚养权判给父亲。
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三、民法典规定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样算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比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可适当提高;给付方收入极低且生活困难,可适当降低。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要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随着孩子成长,实际需求发生变化,子女可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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