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过低如何维权
一、绩效工资过低如何维权
绩效工资过低,劳动者可按以下方式维权:
-与用人单位沟通:先尝试与单位相关负责人,如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进行友好协商。表明自己对绩效工资的疑问,要求其说明绩效工资核算的依据、标准和流程,查看是否存在计算错误或不合理之处。
-查阅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仔细查看劳动合同中关于绩效工资的约定,以及单位的绩效管理制度。确认单位发放的绩效工资是否符合合同和制度规定。若发现单位未按约定执行,可据此与单位进一步沟通。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与单位沟通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绩效评估结果等相关证据,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如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后仍未解决问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需在规定时效内提出,并准备好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法旷工工资怎么发
劳动法未明确旷工工资发放标准,通常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若员工旷工,单位一般会扣除旷工期间的工资。计算公式为:旷工当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通常按21.75天计算。比如员工月工资5000元,其日工资约为5000÷21.75≈229.89元,旷工一天就扣229.89元。
需注意,用人单位扣除的工资数额应合理。如扣除过多,使员工实际得到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若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要求员工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总之,旷工工资发放应遵循法律规定和单位合理的规章制度,确保双方权益。
三、劳动法怎么规定月工资
劳动法规定,月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月工资通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月工资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对于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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