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分和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时不分和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主要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指一方将财产隐瞒,不让另一方知晓。转移则是将财产位置或权属改变,脱离对方控制。变卖是私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毁损是故意破坏财产,使其价值降低。挥霍是不合理地使用、消耗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是虚构债务以减少可分割的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少分财产,但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基于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酌情让过错方少分财产。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多久后可以重新起诉分割财产
离婚后重新起诉分割财产的时间因情况而异。
若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自发现之日起三年。
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不过,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若是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需注意,法律规定可能因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的修订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指导,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后还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签订后是否可以反悔,需分情况来看。
若尚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不生效,此时任何一方都能反悔。因为离婚协议书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协议,未离婚则协议不生效,当事人可重新协商或提起离婚诉讼。
若已办理离婚登记,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反悔。但存在特殊情形:
1.财产分割问题:若能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2.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出现法定情形,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总之,离婚协议书签订后的反悔情况需结合具体情形和法律规定判断,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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