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什么人拥有孩子的姓名权
一、夫妻离婚后什么人拥有孩子的姓名权
夫妻离婚后,父母双方均拥有孩子的姓名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
在子女未成年时,其姓名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即便夫妻离婚,任何一方也不能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根据相关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这表明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行为,侵犯了对方享有的子女姓名决定权和变更权。
当子女成年后,便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行使姓名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无需父母双方的同意。此时,子女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其对姓名的决定权应得到充分尊重。
总之,离婚后孩子未成年,父母双方共同拥有对孩子姓名的相关权利;孩子成年后,则由孩子自身拥有完全的姓名权。
二、离婚后子女还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吗
离婚后子女仍有赡养父母的责任。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基于父母子女的血缘关系而产生,并不会因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当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无论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都不能免除对另一方的赡养责任。比如,父母离婚后,子女随母亲生活,父亲年老体弱、经济困难,子女同样要承担起赡养父亲的责任,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给予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等。
即使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或过错,只要不是严重伤害子女身心健康等法定特殊情形,一般也不能成为子女拒绝赡养的理由。所以,离婚后子女必须依法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
三、女方没有固定收入离婚孩子一般归谁
女方没有固定收入,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
若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抚养权归女方,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依赖母亲的照顾。即使女方无固定收入,法院通常也会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求,将抚养权判给女方,不过男方需支付抚养费。
当孩子已满两周岁,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虽然女方没有固定收入,但如果女方能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有足够时间陪伴孩子成长、与孩子感情深厚等,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同时,法院也会考量男方的抚养条件,若男方经济条件优越、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资源,也可能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表达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法院会予以重视。
总之,女方无固定收入并非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唯一因素,法院会综合各方面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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