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否规定离婚是否有一月冷静期

2026-01-09 18:20:20 法律知识 0
  民法典是否规定离婚是否有一月冷静期?《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有三十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起三十日内,任一方不愿离婚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双方未共同申请离婚证,也视为撤回。诉讼离婚无此冷静期。具体详细内容和财视传媒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民法典是否规定离婚是否有一月冷静期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存在三十日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过,诉讼离婚并无此冷静期规定。

   二、起诉离婚是在户口所在地还是结婚登记地

   起诉离婚一般不是在结婚登记地,通常是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些情况包括: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所以,起诉离婚通常是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而非户口所在地或结婚登记地,特殊情况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三、只有离婚协议书一个人可以办离婚证吗

   一个人持离婚协议书不能办理离婚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离婚登记有一系列流程,首先是申请,夫妻双方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接着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

   所以,仅一方持有离婚协议书无法完成整个离婚登记程序,必须双方共同参与才能办理离婚证。

   以上是关于民法典是否规定离婚是否有一月冷静期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