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放弃继承公证书后可以反悔吗
一、办理了放弃继承公证书后可以反悔吗
办理放弃继承公证书后,一般情况下不可反悔,但存在特殊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公证书具有较高的证明力,放弃继承的公证书一旦作出,表明继承人已明确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利。若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真实,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其意思表示的情形,通常不能随意反悔。
然而,若继承人能证明在办理公证书时存在重大误解,比如对遗产范围、自身权利义务等存在错误认识;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导致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并非其真实意愿,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放弃继承的声明。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考量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若经审理认定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法院可能会支持继承人反悔的诉求;若不存在上述情形,法院一般会维持放弃继承的效力。所以,办理放弃继承公证书前需谨慎考虑。
二、遗嘱继承人死亡了,该遗嘱是否无效
遗嘱继承人死亡,遗嘱并非必然无效。具体分两种情况来看:
第一,若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中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部分不发生效力。按照法律规定,这部分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第二,若遗嘱继承人后于遗嘱人死亡,在其未实际取得遗产前死亡,发生转继承。即该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给其继承人。转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以是遗嘱继承,取决于该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
总之,遗嘱继承人死亡,遗嘱是否有效要根据其死亡时间等具体情形判断。遗嘱中涉及该继承人的部分可能失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三、非婚同居者之间有相互的继承权吗
非婚同居者之间通常没有相互的继承权。
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配偶指的是经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非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承认,双方并非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所以不具备法定继承人的资格,不能依据法定继承相互继承遗产。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非婚同居者,那么该非婚同居者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相应遗产。这属于遗嘱继承或遗赠的范畴,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处分。
综上,非婚同居关系本身不产生相互继承权,但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获得对方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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