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其他继承人是否有权争
一、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其他继承人是否有权争
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时,其他继承人一般无权争遗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愿,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自然人可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但存在特殊情况,其他继承人可能有权参与分配。一是遗嘱无效,如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遗嘱是受欺诈或胁迫所立等,遗嘱无效后按法定继承处理,其他继承人有权参与。二是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即便有遗嘱,也要为这类继承人留下必要遗产,剩余部分按遗嘱分配。
所以,通常有合法有效遗嘱时,其他继承人无权争遗产;若遗嘱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或需为特定继承人保留份额,其他继承人可能有权参与分配。
二、丈夫死了媳妇有权继承公婆的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丈夫去世后,媳妇对公婆的财产没有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儿媳不在此列。
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儿媳在丈夫去世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财产。“尽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例如,媳妇长期与公婆共同生活,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起居,支付大部分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等,就属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此时,在公婆去世且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媳妇能够和公婆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一同参与遗产分配。
所以,通常媳妇无继承权,不过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时则享有法定继承权。
三、第二财产继承的顺序和分配有什么要求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分配方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此外,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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