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什么都没有,女方要什么
一、离婚男方什么都没有,女方要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女方的诉求通常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男方没有财产,女方可以提出以下几方面主张: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便男方看似“什么都没有”,仍需明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依法分割。
2.经济补偿:若女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较多的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离婚时可以向男方请求经济补偿。
3.经济帮助:如果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而男方有负担能力,女方可要求男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形式可以是一次性的金钱帮助,也可以是提供居住场所等。
4.损害赔偿: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女方应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式和比例。只要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达成的协议受法律保护。
-法院判决: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特殊情况处理: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少分或不分。
-涉及房屋等不动产,若为婚后共同购买,一般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若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应合理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按照有利于生产经营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
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需准确界定财产范围,保存好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协议书丢失能不能办理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丢失不影响办理结婚证。办理结婚证所需材料主要有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协议书并非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材料。
如果之前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会留存离婚档案,其中就包含离婚协议书。即便个人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丢失,也可凭离婚证证明自己处于单身状态,满足再婚登记条件。若担心婚姻登记机关需要查看离婚协议书,可前往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并复印离婚档案中的协议书,该复印件经婚姻登记机关盖章后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丢失不会对办理结婚证造成阻碍,只要能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符合结婚登记的其他条件,就可以顺利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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