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子女断绝关系有法律效力吗

2026-01-11 13:40:32 法律知识 0
  父母和子女断绝关系有法律效力吗?父母和子女断绝关系一般不具法律效力,基于血缘的自然血亲关系无法人为解除,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不能因声明消除。断绝协议无效,赡养、继承等权益仍受法律保障。养子女与养父母拟制血亲可法定解除。具体详细内容和财视传媒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父母和子女断绝关系有法律效力吗

   父母和子女断绝关系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从法律层面看,基于血缘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无法通过协议或声明等方式人为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了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些义务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不能因所谓的断绝关系声明而消除。

   即使父母和子女签订了断绝关系的协议,该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涉及赡养纠纷时,法院不会因为存在断绝关系的协议,而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在继承方面,除非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排除子女的继承权,否则子女依然享有法定继承权。

   不过,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可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如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收养关系,解除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但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存在这样的解除途径。

   二、在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不赡养老人

   通常情况下,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子女可不履行赡养义务:

   1.子女不具有赡养能力。当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或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无法保障自身生存时,法律不强求其承担赡养责任。

   2.父母对子女犯有严重犯罪行为。如父母曾实施杀害子女、虐待子女情节严重、遗弃子女等犯罪行为,从伦理和法律综合考量,可免除子女赡养义务。不过,司法实践中对此认定非常严格,需经法院具体审理和判断。

   3.子女与父母的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合法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养子女不再承担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

   但需注意,即便存在上述情况,若子女有能力且愿意赡养老人,法律也不禁止。赡养不仅是法律义务,也是道德要求,在处理赡养问题时,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

   三、个税里非独生子女能不能一人赡养老人

   个税里非独生子女可以一人赡养老人,但在专项附加扣除方面有规定。

   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若为非独生子女,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即使实际情况是非独生子女中的一人承担了全部赡养老人的责任,在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也不能独自享受2000元的扣除额度。

   也就是说,即便一人赡养老人,在扣除时最多每月扣除1000元,并且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所以,非独生子女在现实中能够一人赡养老人,但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上要遵循上述规则进行操作。

   以上是关于父母和子女断绝关系有法律效力吗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