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遗嘱后去哪儿盖章呢
一、写完遗嘱后去哪儿盖章呢
遗嘱并不需要专门去某个地方盖章才生效。不同类型的遗嘱,其生效条件有所不同:
一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无需盖章。只要符合上述形式要求,且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处分的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同样无需盖章。
三是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也不涉及盖章问题。
四是公证遗嘱,需要遗嘱人到公证机构办理,由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但公证并非遗嘱生效的必经程序,即使不进行公证,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依然有效。
二、自己写遗嘱法院认可吗
自己写的遗嘱,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是认可的,这种遗嘱属于自书遗嘱。
要使自书遗嘱有效,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正确认识和判断自己的行为,清楚遗嘱的内容和后果。其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其三,遗嘱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从形式上看,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这里的亲笔书写要求遗嘱内容全部由遗嘱人自己书写,签名应与遗嘱人平时的签名习惯相符,注明日期能明确遗嘱的订立时间,对于判断遗嘱的效力有重要意义。
只要自书遗嘱满足上述实质和形式要件,法院通常会认可其效力,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
三、口头遗嘱的房产归谁所有
口头遗嘱要确定房产归属,需满足一定条件。其一,设立口头遗嘱时必须处于危急情况。比如遗嘱人突发重病、遭遇意外事故等生命垂危时刻,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订立遗嘱。其二,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与遗嘱所涉房产及继承人等无利益纠葛,能客观公正见证遗嘱过程。
若口头遗嘱符合上述条件,房产则归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所有。遗嘱人可指定一个或多个继承人,按其意愿分配房产份额。比如指定子女中的某一人单独继承,或多个子女按一定比例共同继承。
然而,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若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等其他形式立遗嘱,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即失效。此时房产归属需根据新立遗嘱确定,若无新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由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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