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了能申请公共产权房吗
一、被起诉了能申请公共产权房吗
被起诉了是否能申请公共产权房,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起诉事项与个人信用、收入财产等申请公共产权房的审核指标无关,比如是普通的合同纠纷且不涉及经济赔偿或信用受损等,在满足公共产权房其他申请条件下,仍可申请。这些条件通常包含具有当地户籍或符合一定居住年限要求、家庭收入和资产符合规定标准等。
然而,若起诉涉及经济纠纷,如债务违约、欠款不还等,且法院判决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申请可能会受影响。因为公共产权房的申请审核会考量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失信人员往往不符合申请资格。
此外,若起诉事项导致申请人家庭收入、资产状况发生变化,不再满足公共产权房申请的收入和资产标准,也无法获得申请资格。总之,仅被起诉本身不必然影响申请公共产权房,关键在于起诉事项及结果是否影响申请条件。
二、房子被执行还能找银行协商吗
房子被执行期间,通常仍可与银行协商。
当房子进入执行程序,意味着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不过,银行的主要目的是收回欠款,而非一定拍卖房产。所以,在此阶段与银行协商仍有意义和可能。
借款人可主动联系银行,说明自身经济状况和还款困难,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比如申请延长贷款期限,这样每月还款额会降低,减轻还款压力;也可申请调整还款方式,以更贴合自身实际情况;还可尝试申请暂停还款一段时间,待经济状况改善后再继续还款。
协商时,借款人需向银行展示积极还款的态度和诚意,提供详细的财务资料,证明自身还款能力和方案的可行性。若银行认可方案,双方可达成新协议,避免房产被拍卖。
但需注意,银行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协商方案。若协商不成,执行程序将继续进行,房子可能被拍卖以偿还欠款。
三、房子被执行法院执行费能免吗
法院执行费通常不能免除,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若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免交执行费情形,法院可准予免交。这些情形包括:一是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二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三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四是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五是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若符合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减交执行费情形,法院会准予减交。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若符合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缓交执行费情形,法院准予缓交。例如,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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