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区别
一、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区别
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存在多方面区别:
其一,主体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自然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而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国家或者集体组织等。
其二,接受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无需作出明确表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其三,取得遗产依据不同。遗嘱继承人依据遗嘱取得遗产,是基于其与被继承人的特定身份关系及遗嘱指定。受遗赠人取得遗产同样依据遗嘱,但主要是基于被继承人的遗赠意愿,而不一定有身份关系。
其四,承担义务不同。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负有清偿责任。受遗赠人一般仅接受遗赠财产,不承担清偿债务等义务。
二、父母立遗嘱要公证人么
父母立遗嘱不一定要公证人。遗嘱分为多种形式,不同形式有不同的要求: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只要符合这些法定条件,即便没有公证人,也是有效的。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而公证遗嘱则需要遗嘱人到公证机构办理,由公证机构对遗嘱进行公证。公证并非遗嘱生效的必经程序,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就是有效的。
三、遗嘱对继承房产有用吗
遗嘱对继承房产是有用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明确房产归属。遗嘱能够清晰地表明房产由谁继承,避免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亲属之间因房产继承问题产生模糊不清的状况,进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二是体现被继承人意愿。被继承人可以按照自己的真实想法,通过遗嘱指定房产继承人。可以不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来分配房产,比如将房产留给对自己照顾较多、感情深厚的子女,或者留给其他特定的亲属、朋友等。
三是具有法律效力保障。只要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如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等,那么该遗嘱就是有效的,在房产继承时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相关继承人可以凭借有效的遗嘱依法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
总之,合法有效的遗嘱在房产继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能确保房产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妥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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