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行为下该行驶撤销权还是解除权

2025-11-14 20:40:13 法律知识 0
  无权处分行为下该行驶撤销权还是解除权?法律条例写得很明确,如果有些人在没有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胡乱处理别人的房子或者汽车这类的不动产和动产的话,那么他们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原来的主人是可以把这些东西拿回来的。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无权处分行为下该行驶撤销权还是解除权

   根据现行的司法法规明文规定,当某项物件属于不动产或者动产,而又尚未取得完整权利进行处理时,任何未经授权之人的非法处置行为所招致的直接后果是,原本的所有权持有者依法享有追索权,有权要求收回被擅自处置的财产。

   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受让方始终秉持着善意原则,即对该交易行为抱有合理的信赖并付出了相应的价值作为等价交换,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原先的所有权持有人仍然无法强行撤回相关财产。尽管如此,原所有权持有人仍然有合法权利针对那些违反权力限制进行处置行为的责任人提起诉讼,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以此来填补因无权处置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二、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诉讼费又是多少

   合同撤销权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权利。具体而言,在存在重大误解、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合同等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

   关于合同撤销权诉讼费的收取,并没有固定的统一金额,而是根据具体案件的标的额来确定。一般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计算。若案件涉及财产争议,诉讼标的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以此类推。若案件不涉及财产争议,则通常按件收取,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实际的诉讼费收取还可能受案件复杂程度、地区差异等因素影响,具体数额由受理案件的法院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三、申请的合同撤销权何时消灭

   合同撤销权的消灭情形及时间规定如下:

   其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这里的一年是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一年未行使撤销权,权利便不复存在。

   其二,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重大误解情形下的除斥期间相对较短,为九十日,旨在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的稳定性。

   其三,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为胁迫行为终止后,当事人已具备行使撤销权的条件,若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将消灭。

   其四,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此规定是对撤销权最长保护期限的限制,避免权利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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