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欠银行的钱可以由一方承担吗
一、离婚欠银行的钱可以由一方承担吗
离婚时欠银行的钱,是否可由一方承担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理论上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约定由一方承担,不过这种约定仅对夫妻双方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的银行。也就是说,银行依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履行还款义务。若一方按照内部约定承担还款后,另一方不履行补偿责任,承担还款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按约定承担相应份额。
若债务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那么自然由负债方个人承担,与另一方无关。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比如,为家庭日常开销、共同投资经营等产生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债务等,通常属于个人债务。
二、离婚欠亲戚的钱怎么举证
在离婚时,对于欠亲戚的钱进行举证,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借条或借款协议。若有书面的借条,需清晰写明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计算、借款日期、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且有双方签字确认,这是证明借款事实最直接有力的证据。
二是转账记录。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方式借款的,保留好相应的转账凭证,能显示出借款的金额和时间,与借条等相互印证。
三是证人证言。亲戚作为出借方,其本人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但需注意,亲戚与当事人存在亲属关系,证明力可能相对较弱,最好有其他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辅助证明,比如借款时的在场人等。
四是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若借款时有关于借款事宜的聊天对话或通话,可作为佐证,证明借款的事实和双方的约定。
收集好上述证据后,在离婚诉讼中按照法定程序提交,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债务的分担。
三、离婚欠的信用卡怎么办
离婚时涉及信用卡欠款的处理,需根据欠款性质来判断。
若信用卡欠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债务的分担方式,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产生的具体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决。
若信用卡欠款是一方在婚前产生,或者虽在婚后产生,但仅用于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个人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欠,应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实践中,对于债务性质的认定,可能需结合相关证据来确定,比如消费记录、借款用途的说明等。双方都应积极收集有利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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