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2025-11-23 06:00:15 法律知识 0
  夫妻间离婚怎么分割房产?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分多种情况:一方婚前买且登记自己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需补偿;婚后共同财产买房通常均分;父母出资的按登记情况和出资份额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法判决。具体详细内容和财视传媒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夫妻间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 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3. 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4.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产,可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5. 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后房产分割需公证吗

   离婚后房产分割并非必须公证。

   从法律层面看,离婚时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自双方签字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即使不进行公证,该协议也能保障双方权益,在后续需要时可作为证据使用。

   不过,公证有其独特优势。公证是由专业公证机构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公证书。经过公证的房产分割协议,其证明力相对更强。如果日后发生纠纷,公证书作为强有力的证据,能减少双方的举证负担,在司法程序中更易被法院采信。

   是否选择公证,取决于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若双方对房产分割无争议,且信任彼此履行协议的能力,可不公证。若担心对方反悔或存在其他不确定因素,为增强协议效力、保障自身权益,可考虑进行公证。

   三、入赘结婚离婚房产怎么分

   入赘结婚后离婚,房产分割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男方入赘前女方购买并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就归女方所有。

   若是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能会采取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的方式。

   还有一种情况,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男方入赘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该房产就归女方。

   另外,若存在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进行分割。总之,入赘并不影响房产的分割原则,主要根据房产的出资、登记等情况来确定归属和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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