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赠与是口头遗嘱吗

2025-11-23 08:01:01 法律知识 0
  口头赠与是口头遗嘱吗?口头赠与与口头遗嘱有明显区别。前者是民事法律行为,侧重财产即时转移;后者是危急情况下的遗嘱,需见证人等。二者在法律规定、生效时间等方面不同,不能混为一谈。具体详细内容和财视传媒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口头赠与是口头遗嘱吗

   口头赠与并非口头遗嘱,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从概念性质来看,口头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侧重于财产所有权的即时转移。而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用于对其死亡后个人财产的处分安排。

   从法律规定及要求上,口头赠与在双方达成合意时即成立,但不动产等特殊财产需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才发生物权转移。对于口头遗嘱,法律规定须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从生效时间方面,口头赠与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赠与行为完成后即生效。而口头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才生效。 因此,口头赠与和口头遗嘱在概念、法律规定及生效时间等方面都有显著差异,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

   二、什么叫补办遗嘱公证手续

   补办遗嘱公证手续是指在特定情形下,对之前所立遗嘱重新进行公证的程序。具体情形及相关要点如下:

   一是原遗嘱公证存在瑕疵。例如,当初办理公证时,部分程序未严格按照公证法的规定执行,如未对遗嘱人的行为能力进行充分核实,或者遗嘱内容的记录存在模糊、不准确之处等,影响了公证的效力,此时需补办手续以确保遗嘱公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是遗嘱内容发生变更。若遗嘱人在立遗嘱后,因某些原因需要对遗嘱中的财产分配、继承人指定等关键内容进行修改、补充,那么也需要重新办理公证手续,使新的遗嘱内容在法律上得到认可和保障。

   补办遗嘱公证手续时,遗嘱人需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身份证明、原遗嘱及其他必要材料。公证机构会重新对遗嘱人的身份、行为能力以及遗嘱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依法出具新的公证书。

   三、立遗嘱预约本人要去吗

   立遗嘱预约时本人是否需要前往,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预约相关服务主要是为了咨询专业意见或获取规范指导,这种情况下本人可以不去预约现场,可通过委托他人咨询等方式完成前期准备,后续自己独立完成遗嘱书写。

   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此时本人一般需要前往预约现场,以便在见证人的见证下完成遗嘱订立的相关程序,确保遗嘱的效力。

   公证遗嘱更是需要本人前往,因为公证机构需要对遗嘱人的身份、行为能力以及遗嘱内容等进行核实和确认,本人不到场无法完成公证程序。

   综上,不同类型的遗嘱对于立遗嘱预约时本人是否到场要求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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