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房产赠与有效吗
一、协议离婚房产赠与有效吗
协议离婚时房产赠与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该赠与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房产赠与的效力在实际履行中有不同情况。如果双方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那么赠与行为完成,受赠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若尚未办理过户,赠与方在过户前原则上可行使任意撤销权,但存在例外。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往往是为了解除婚姻关系、处理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达成的整体约定,具有道德义务性质。从维护诚信和公平角度出发,若轻易允许赠与方撤销赠与,会损害另一方的合理预期和合法权益,所以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不支持随意撤销。
若赠与方不履行过户义务,受赠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二、离婚判决房产怎么除名的
离婚判决房产除名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需携带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这些材料是办理除名手续的基础依据,能证明房产归属的变更情况以及当事人身份信息。
2. 申请办理: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除名申请。在申请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以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3. 缴纳费用:根据规定缴纳相关费用,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等。这是完成房产除名手续的必要支出环节。
4. 完成除名:经审核通过且费用缴纳完毕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房产登记信息进行变更,将原配偶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除。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办理除名手续,可凭借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登记中心会依据该通知书直接办理除名手续。
三、离婚三种房产不能平分吗
在离婚时,确实存在三种常见房产不能平分的情况:
1. 一方的婚前房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购买并付清房款的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即便婚后双方共同生活,该房产的所有权仍归购买方,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平分。比如,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此房归男方。
2.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房产:若房产是通过遗嘱继承或他人赠与获得,且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表明该房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平分。例如,父母明确将房产赠与自己子女一方。
3.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房产: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平分。
不过,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准确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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