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怎么追回
一、离婚后房产怎么追回
离婚后追回房产,需依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若离婚协议有约定,按协议执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交付房产,胜诉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若发现对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房产,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在发现之日起合理期限内起诉,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比如房产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
-若离婚时对房产分割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房产。但需证明存在可撤销的法定情形。
追回房产需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房产产权证书、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同时,要及时行使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二、离婚如何能多分房产
离婚时想要多分房产,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若能证明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例如提供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报警记录等证据。
第二,对房产贡献较大。若能证明自己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或者在购房后承担了较多的房贷还款、装修费用等,可以要求多分房产。比如提供购房款的转账记录、还款凭证、装修合同及付款发票等证据。
第三,生活困难。若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等生活困难的情况,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在分割房产时可酌情多分。需提供相关证明,如租房合同、收入证明等。
第四,照顾抚养子女方。如果有子女且自己获得抚养权,出于保障子女健康成长的考虑,法院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三、离婚后房产归别人吗
离婚后房产是否归别人,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属于个人财产:若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没有约定将其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该房产仍归原产权人,不会因离婚而归别人。比如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会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协商一致归一方的,该房产就归协商确定的一方;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能是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也可能将房产拍卖后分割款项。
3.存在特殊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在离婚时的归属,那么应按照协议执行。例如协议约定离婚后房产归子女所有,那就归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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