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一、诉讼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诉讼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准备材料。需携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房产证、身份证明及能证明房产归属的材料。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第二,办理析产公证。虽然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不过有些地方仍要求在过户前办理析产公证。可前往公证处,按其要求办理。
第三,申请免征契税。需到当地税务局申请,提交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以办理免征契税手续。
第四,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过户申请,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填写申请书。房产交易中心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手续费和登记费。
第五,领取新房产证。完成上述步骤并缴纳费用后,按照房产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领取新的房产证,此时房产过户手续完成。
二、离婚协议可以房产赠予吗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房产赠予。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处理,将房产赠予对方或子女等,这属于双方意思自治的范畴。
不过,有几点需要注意。其一,该房产必须是夫妻双方有权处分的财产。若房产存在共有情况,如涉及其他家庭成员份额,那么对超出自身份额部分的赠予无效。其二,这种赠予在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前,赠与人一般可以撤销赠予。但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像为保障子女居住权益等而进行的赠予,不可随意撤销。其三,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予条款与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和道德性质,若轻易撤销可能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若要确保赠予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建议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一旦完成过户,赠予行为即不可撤销。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对房产赠予的相关事宜详细约定,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三、离婚时候不分割房产证吗
离婚时是否分割房产证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对房产进行分割。这里并非分割房产证本身,而是对房产的所有权进行划分。比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双方对该房产共同享有权益,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一致的,按约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上的产权信息进行相应调整;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房产来源、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确定分割方式和比例,之后凭判决书办理产权变更。
若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通常不参与离婚分割,房产证归属也不发生变化。
还有一种情况,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分割会更复杂,既要考虑房产价值,也要考虑剩余贷款的承担问题。总之,离婚时关键是对房产所有权进行处理,房产证会根据最终的分割结果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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