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补偿没钱怎么办
一、离婚房产补偿没钱怎么办
离婚房产补偿没钱,可采取以下解决办法。
双方可协商解决,达成新的补偿协议。比如约定分期支付,确定具体的分期支付时间节点和金额,以缓解支付方当下资金压力,同时保障接收方的权益。也可以用其他财产进行抵扣,如车辆、贵重首饰等,双方协商好财产价值及抵扣方式。
若协商不成,接收补偿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支付方的银行存款,拍卖、变卖其名下的其他房产、车辆等财产用于支付补偿款。若支付方确实短期内无支付能力,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裁定中止执行,待其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若支付方故意转移、隐匿财产以逃避补偿,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面临刑事处罚。所以,遇到离婚房产补偿没钱的情况,双方应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解决问题。
二、离婚后如何打印房产证明
离婚后打印房产证明,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 确定证明类型和用途:明确所需的是房产证、房产查询证明还是其他相关证明,不同证明用途不同,获取方式也有差异。
2. 准备相关材料:通常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若房产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可能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以证明房产归属。
3. 前往对应机构:
- 若打印房产证,若房产证原件在自己手中,可直接复印。若丢失,需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补办后复印。
- 若需房产查询证明,可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窗口。部分地区还支持在自助终端设备上办理,可提前了解当地情况。
4. 办理打印:在窗口或自助设备上,向工作人员说明需求,提交材料,申请打印房产证明。经审核无误后,即可获取所需证明。
各地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办理前可拨打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咨询,确保准备好所有材料,顺利完成房产证明打印。
三、公证房产后离婚怎么分割
公证房产后离婚时的分割需依据具体公证情况处理:
1. 房产为一方婚前财产且公证: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并做了个人财产公证,那么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公证方所有。
2. 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公证:若公证内容明确了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各自所占份额,离婚时按照公证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比如,公证表明夫妻双方各占 50%份额,那就平均分割;若约定一方占 70%,另一方占 30%,则按此比例分割。
3. 附条件公证:若房产公证时附有条件,如“在婚姻持续期间,房产归双方共有,若一方出轨,出轨方放弃房产份额”等,当条件满足时,按照公证约定处理房产。
在分割时,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公证文书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同时,要注意收集、提供相关公证文件及其他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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