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不服可以重新仲裁吗
一、仲裁不服可以重新仲裁吗
一般情况下,仲裁裁决作出后,对该纠纷不能重新仲裁。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庭作出裁决后,该裁决具有终局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如果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通常基于仲裁程序违法、仲裁员有徇私舞弊等行为、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等法定事由;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也有相应法定情形,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等。
所以,仲裁不服原则上不能重新仲裁,但在符合法定条件,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时,可依新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二、仲裁结案后会通知家属吗
仲裁结案是否通知家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一般的商事仲裁中,仲裁程序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仲裁机构主要与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沟通和联系。仲裁机构的通知对象通常限定于参与仲裁程序的主体,旨在确保相关通知能准确传达给直接参与仲裁权利义务行使与履行的人员,所以通常不会主动通知家属。
然而在劳动仲裁中,如果劳动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其法定代理人会参与仲裁程序。这种情况下,若仲裁结案,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仲裁机构可能会通知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可能就是家属。
另外,若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明确授权家属接收通知等相关事宜,或者家属本身就是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仲裁,仲裁机构会按照当事人的指示或委托范围,在仲裁结案时向家属进行通知告知。
三、仲裁和解还付仲裁费吗
仲裁和解后仲裁费的支付情况,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一般而言,仲裁费用由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确定。在仲裁和解时,若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自行达成和解协议,通常有以下处理方式:一是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此时仲裁费的承担可由双方在和解协议中约定,若未约定,仲裁庭会按照仲裁规则决定费用分担。二是当事人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这种情况下,仲裁机构会退回部分仲裁费,具体退费比例按仲裁机构规定执行。
通常,若和解协议对仲裁费负担有明确约定,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仲裁庭会综合案件情况、和解时间节点等因素,酌情决定仲裁费由哪一方承担,或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担。总之,仲裁和解后仲裁费的支付取决于当事人约定以及仲裁机构规则与决定。
以上是关于仲裁不服可以重新仲裁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