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怎么过户房产证
一、广州离婚怎么过户房产证
广州离婚后办理房产证过户,分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的,需双方共同申请。先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离婚协议书要明确房产归属。双方携带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资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等,完成缴费即可办理过户手续,领取新房产证。
诉讼离婚的,若法院判决房产归属一方,持有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无需对方配合,可单独办理过户。持身份证、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交资料。登记中心审核材料,确认判决书效力和房产信息无误后,办理过户手续,完成税费缴纳后领取新证。
办理过程中要注意材料真实完整,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各项手续,避免耽误过户进程。
二、离婚后前夫怎么过户房产
离婚后前夫过户房产,需区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处理。
协议离婚时,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离婚协议书要明确房产归属,若有银行贷款未还清,需先征得银行同意,或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双方填写相关表格,缴纳手续费、工本费等费用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通过便会办理过户。
诉讼离婚时,若法院判决房产归前夫,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可单方面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无需对方配合,登记中心依据判决书进行产权变更登记。若对方不履行协助过户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完成过户。
办理过程中,需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严格按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和流程操作。
三、离婚时首付房产如何分配
离婚时首付房产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产通常归首付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婚前甲付首付买房,登记在甲名下,婚后甲乙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甲,但甲要补偿乙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确定分割比例。
- 婚后双方共同支付首付购买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但也会考虑实际情况,如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等,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分割时,双方可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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