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童工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法对童工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对童工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明确界定童工概念。童工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第二,严格禁止使用童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对使用童工的处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五千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五千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四,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等劳动,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企业违法劳动法怎么解决
企业违法劳动法,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企业协商:劳动者可直接与企业沟通,指出其违法行为,要求企业改正并依法支付相应补偿或赔偿。这是最便捷的方式,若协商成功,能高效解决问题。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企业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企业进行调查,若查证属实,会责令企业整改,并处以相应处罚。
3.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开庭审理,作出仲裁裁决。
4.提起诉讼:若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审理,作出判决。
在解决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及自身权益受损情况。
三、劳动法有害补贴怎么规定
劳动法未对有害补贴作出具体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涉及。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该津贴旨在补偿劳动者因职业危害所面临的健康风险和额外劳动付出。
岗位津贴标准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接触时间等。通常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有害补贴,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要求其按规定支付;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若未按规定提供相应待遇,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总之,有害补贴是对劳动者的重要保障,用人单位应依法执行。
以上是关于劳动法对童工怎么规定的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