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婆买房子的财产归谁
一、两公婆买房子的财产归谁
两公婆买房子,财产归属需分情况判断。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双方无特别约定,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房产,通常认定为夫妻共有,双方对该房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若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明确该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按照约定处理,房产归约定的一方。
另外,若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在结婚前购买,一方付全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若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付首付方名下,该房产仍归付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买房合同无效要怎么维权
买房合同无效时,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 协商解决:与合同相对方沟通,表明合同无效的原因,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及相关费用,并承担因合同无效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协商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2. 向相关部门投诉:若开发商存在违规行为导致合同无效,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处理。
3. 申请仲裁: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依据该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高效、保密等特点,能快速解决纠纷。
4. 提起诉讼:若协商不成,且合同中无仲裁条款,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等,证明合同无效的事实和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要求对方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
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北京买房无效合同有效吗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北京买房无效合同同样如此。合同无效的情形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购房场景中,如果合同存在上述情形,即便在北京买房,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例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此合同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北京买房无效合同不具有有效合同的约束力,当事人可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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