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30天后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离婚冷静期30天后需要带什么证件
离婚冷静期30天届满后,办理离婚登记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户口簿能证明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及家庭关系。身份证是确认身份的重要法定证件。结婚证则是婚姻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明。离婚协议书需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载明。
准备好这些证件后,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婚姻关系解除。需注意,务必确保证件真实有效且齐全,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办理受阻。
二、被家暴了可以起诉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被家暴起诉离婚同样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协议离婚设置了30天冷静期,诉讼离婚未作此特别规定。但实践中,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进行调解,调解程序可能会花费一定时间。
在被家暴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及时收集家暴证据,如报警记录、验伤报告、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家暴事实存在。起诉离婚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说明家暴情况。法院经审理认定存在家暴且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虽然没有专门针对家暴起诉离婚豁免冷静期的规定,但家暴是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法院会尽快审理并作出公正判决,以保障受家暴方的合法权益。受家暴方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借助法律武器摆脱困境。
三、如果离婚过了冷静期还可以办离婚吗
离婚过了冷静期可以办理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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