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签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劳动合同无效:
1.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例如,劳动者伪造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威胁劳动者签订不合理的合同条款,违背了一方真实意愿,这样的合同无效。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比如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或者发生工伤概不负责等,这类条款排除了劳动者应有的权利,是无效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如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或者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等,均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无效需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报酬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劳动法没签合同怎么补偿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差额计算,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但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的二倍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入职三个月后单位才签订合同,除去第一个月正常工资,单位还需额外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可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单位拒绝,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主张未签合同补偿,需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三、证券居间受劳动法保护吗
证券居间是否受劳动法保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证券居间人与证券公司等机构存在劳动关系,具备劳动关系的特征,如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等,那么双方的关系受劳动法保护。此时,证券公司需按照劳动法规定,保障居间人的各项权益,如支付工资、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缴纳社会保险等。
若证券居间人与相关机构只是单纯的居间合作关系,即居间人促成证券交易,按约定获取佣金,并不接受机构的管理和约束,工作时间、方式等具有自主性,那么这种关系更倾向于民事居间合同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而是受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居间合同约定来确定。
所以,判断证券居间是否受劳动法保护,关键在于居间人与相关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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