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绝症杀人怎么判
一、得绝症杀人怎么判
得绝症杀人的判刑需依据具体情形判定。
从犯罪构成角度看,绝症并非影响定罪的关键因素。只要犯罪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量刑方面,会综合多种情节考量。若犯罪嫌疑人虽患绝症,但杀人手段残忍、动机恶劣,如为报复、图财等故意杀人,通常会按照故意杀人罪的一般量刑标准,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存在某些从轻情节,如因长期遭受被害人欺压、虐待,在激愤情绪下杀人,或者是在患有绝症精神压力极大,精神状态不稳定时杀人,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适当从轻处罚,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若犯罪嫌疑人患有绝症且符合相关条件,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可依法申请保外就医等。总之,得绝症本身不影响故意杀人罪的认定,但在量刑时会结合具体情节综合判断。
二、杀人未杀到怎么判
杀人未杀到在法律上通常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故意杀人未遂指的是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并且实施了杀人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一是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若手段极其残忍,即便未造成死亡结果,也可能在量刑时适当从重。二是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包括动机是否卑劣等。三是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情况,比如是否造成重伤等其他严重后果。
例如,甲持刀对乙实施杀害行为,因旁人及时制止未将乙杀死,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若甲平时与乙并无深仇大恨,只是临时起意,且未对乙造成严重身体伤害,可能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从轻处罚。
三、儿童杀人怎么判的
儿童杀人的判决需依据具体年龄和情节判定。
不满12周岁儿童杀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但必要时会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儿童,犯故意杀人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负刑事责任。量刑方面,考虑其为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且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量犯罪动机、手段、后果等因素。若情节较轻,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儿童,犯故意杀人罪要负刑事责任,同样不适用死刑,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16周岁的儿童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但因其是未成年人,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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