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公司年假必须休吗
一、劳动法规定公司年假必须休吗
劳动法并未规定公司年假必须休。依据相关法律,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是劳动者的一项法定权益,但并非强制劳动者必须休。
对于年休假安排,用人单位有一定的自主权。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劳动者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若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劳动者休年假,在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后,可不安排其休年假,但需按照该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若劳动者主动提出不休年假,且经书面方式确认,用人单位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若用人单位既不安排劳动者休年假,又不给予相应补偿,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法70岁以上可以录用吗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主体中的劳动者,需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目前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一般为男 60 周岁,女干部 55 周岁,女工人 50 周岁。70 岁已远超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无法建立劳动关系。
不过,70 岁人员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平等协商原则确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受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调整,而非劳动法。双方通过签订劳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比如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等。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
所以,从法律层面看,70 岁以上人员能被录用,但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录用时,应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三、劳动法对拖欠赔偿金怎么规定
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拖欠赔偿金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情形时,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未按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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