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人和专利权人的区别与联系
一、发明人和专利权人的区别与联系
1. 发明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其主要基于创造性脑力劳动产出发明成果。
2. 专利权人则是享有专利权利的主体。可以是发明人本人,也可能是通过合法转让等方式获得专利的单位或个人。
3. 二者联系紧密。发明人有可能成为专利权人,在正常情况下,若发明创造符合专利申请条件且申请成功,发明人即为专利权人。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发明人所在单位基于职务发明享有专利申请权,申请获批后单位成为专利权人。此外,发明人可以通过与他人签订转让协议等方式,将专利相关权益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专利权人。
二、专利权人有几个成果怎么归属
专利权人数量没有固定限制,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主体。
如果是独立完成发明创造的个人,那么专利权人就是该个人,成果归其单独所有。
若是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合作各方的约定来确定专利权归属。若有约定,依约定执行;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合作各方共同享有专利权,成果由各方共同所有。
还有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属于单位,成果归单位所有。
另外,委托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同样看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归受托方。总之,专利权人的确定及成果归属主要依据发明创造的完成情况及各方的约定来判定。
三、专利共同发明人做的分工有哪些
1. 技术构思分工:
- 共同发明人依据各自专业知识、经验和特长,对专利技术整体构思进行拆解。比如,在研发一款新型电子产品时,电子工程师负责电路设计构思,机械工程师负责外观与结构的设计构思,软件工程师负责操作系统的构思。
2. 实验研究分工:
- 不同发明人承担不同阶段和方面的实验。有的负责实验方案制定,如确定实验的变量、控制条件等。有的专注于实验操作,精确记录数据。还有的负责对实验数据进行分析解读,找出规律和问题,为技术改进提供依据。
3. 撰写申请分工:
- 部分发明人擅长梳理技术内容,会负责专利申请文件中技术方案的详细撰写,清晰准确地阐述发明创造的原理、结构、步骤等。有的则精通法律条款,负责审核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要求,确保权利要求合理恰当,以有效保护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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